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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補充寧波象山交通開發(f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工作人員,根據(jù)《象山縣國有企業(yè)勞動用工管理辦法》(象國資發(fā)〔2017〕40號)和《象山縣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人員指導意見(修訂)》(象國資發(fā)〔2020〕52號)的有關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單位(部室)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shù) |
條件及要求 |
象山縣港務開發(fā)有限公司 |
水運工程管理 |
1 |
1.學歷:??萍耙陨?/span> |
2.專業(yè):港口工程技術、港口航道與治河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等相關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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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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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交運資源 |
安全員 |
1 |
1.學歷:專科及以上 |
2.專業(yè):專業(yè)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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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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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礦山安全管理證書和安全員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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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2年及以上安全生產(chǎn)管理工作經(jīng)驗。 |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4月25—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寧波象山交通開發(f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地址:象山縣丹東街道象山港路1199號17樓1710室)。
報名要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報名表(詳見附件2)1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與本人頁)、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有工作經(jīng)驗(經(jīng)歷)要求的崗位,提供相關工作經(jīng)驗(經(jīng)歷)證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接受資格審查。
原則上只接受現(xiàn)場報名。如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場報名的,代報名人須持考生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證和上述資料方可辦理報名手續(xù)。若相關資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權取消代報名資格。
此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組織考試。
(二)領取準考證
待疫情穩(wěn)定后通知領取準考證時間。
領取地點:寧波象山交通開發(f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地址:象山縣丹東街道象山港路1199號17樓1710室)。
四、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后,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該試卷考生最高得分×70%。如計算結果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4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0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五、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忌鷳{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若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chǎn)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遞補;若提前按照規(guī)定時間提交不參加面試的書面確認書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亦相同的,則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本公司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考生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組織實施??疾旖Y果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疾旖Y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
七、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本公司審核后,在象山人才網(wǎng)公示3個工作日(含)以上,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錄用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可根據(jù)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nèi)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防疫相關事項
(一)考生報名時、正式考試前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4),并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和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查工作的,取消其相應考試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隨著疫情的發(fā)展變化,如有最新防疫舉措,以考試時疫情防控要求為準。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錄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網(wǎng)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二)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4—59117210,監(jiān)督電話:0574—89282884(縣紀委縣監(jiān)委派駐第七紀檢監(jiān)察組)。
(四)未盡事宜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
1.寧波象山交通開發(f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寧波象山交通開發(f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授權委托書
4.考生健康申報表
寧波象山交通開發(f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