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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圍繞市委“打造一流城市、躋身第一方陣”部署要求,強化高質量充分就業(yè),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決定面向2023屆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11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簡介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坐落于“書藏古今、港通天下”的歷史文化名城、國際港口城市——浙江省寧波市。學校前身為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成立于2001年6月;2020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為“浙江省管理、寧波市舉辦、浙江大學支持”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校。辦學20年來,學校弘揚浙江大學“求是創(chuàng)新”精神和浙東學術文化精髓,走內涵建設道路,實現跨越式發(fā)展。2013至2019年,連續(xù)7年位居國內同類院校排行榜第一名,近兩年位列軟科中國大學排行榜主榜全國第251位、256位。
學?,F有教職工870余人,其中:兩院院士3名,各類市級以上人才工程人選237名,研究生導師和博士生導師187人,在校本科生1萬余人,研究生近300人,形成以本科教育為主,研究生教育、繼續(xù)教育相輔的完整教育體系。學?,F有11個學院,省部級及以上學科專業(yè)平臺32個,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形成以工科為主,理、文、法、經等相互支持、協調發(fā)展的學科專業(yè)體系。學?,F有各類聯合研究機構30個,形成立足區(qū)域、面向全國,政、產、學、研相結合的社會服務體系。轉設后年均外源科研到款經費突破億元大關,年均增長率達18.5%。
當前,學校按照“立足寧波、依托浙大、放眼全球”發(fā)展思路,全面建設“省內一流,全國百強”高水平創(chuàng)新性應用型大學,全方位提高辦學層次和辦學水平。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熱忱歡迎海內外優(yōu)秀人才加盟,攜手事業(yè)發(fā)展,共創(chuàng)美好未來。
二、選聘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未受過任何刑事、黨紀、政務、校紀處分,無失信記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身體健康,且符合下列條件:
1.2023屆國內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畢業(yè)生,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下列情形者視同2023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對待:(1)在兩年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未簽訂或簽后依規(guī)撤銷,一般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yè)學?;蚋骷壢瞬胖行摹⒕蜆I(yè)指導中心、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2)列入國家統(tǒng)招計劃,由培養(yǎng)學校統(tǒng)一進行就業(yè)推薦和畢業(yè)派遣,按培養(yǎng)計劃應于2023年畢業(yè),有類似初次就業(yè)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3)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待遇的其他情形。
2.國(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yè)的博士研究生畢業(yè)生,且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3.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yè)生不列入本次選聘范圍。
三、選聘崗位及要求
選聘崗位 |
人數 |
崗位職責 |
選聘專業(yè)及學歷(學位)要求 |
其他資格條件 |
教學科研崗 |
11 |
從事相關學科專業(yè)方向的教學科研工作 |
學歷學位要求:博士研究生; 專業(yè)要求: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新聞傳播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外國語言文學、力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科學與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物理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技術、設計學 |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研究能力在同類人員中處于領先水平,具有較強的學術發(fā)展?jié)摿?/span> |
備注: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四、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系統(tǒng)報名和資格初審、現場資格確認、面試考核、體檢、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3日9時至5月12日12時。
2.報名辦法: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見附件),發(fā)送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境外院校學籍證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張等材料的掃描件,到指定郵箱rsc@nit.zju.edu.cn,郵件名稱“姓名+專業(yè)+博士選聘”。
3.資格審核
選聘單位根據發(fā)送的報名資料,對報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選聘單位通知本人,同時告知資格復審及面談的時間、地點。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4.認定本次選聘的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應聘人數進入面試程序。
(二)面試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學校將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需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境外院校學籍證明)、學術佐證材料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者不能參加面試。
2.面試
本次選聘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通過教學試講、學術成果匯報等形式,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yè)素養(yǎng)、學術水平、科研成果、教育教學能力等情況,經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各學科專家組和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評審的人員視作自動放棄面試。
面試具體由選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結果以及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在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官網www.nbt.edu.cn公布。
(三)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即可簽訂就業(yè)協議。對簽訂就業(yè)協議并承諾不放棄的擬聘用人員,將在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官網和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期取得學歷學位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公示的擬聘用人員無故放棄或逾期不報到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將錄入寧波市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
本次公開選聘咨詢電話:0574—88229016,黃老師。
本次公開選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8229097,許老師。
附件:浙大寧波理工學院面向2023屆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表.docx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
2023年3月31日